拆迁利益分配往往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,在分配过程中,由于各方诉求和利益不同,很容易产生纠纷。比如一家人因为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比例产生分歧,或者对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争执不下等情况时有发生。一旦发生纠纷,为了防止拆迁利益被不当转移或挥霍,保障自己应得的份额,财产保全就显得尤为重要。那么,拆迁利益分配财产该怎么保全呢?
一、了解财产保全方式
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。诉前财产保全是在提起诉讼前,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,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、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。比如张三预估到拆迁利益分配可能会有纠纷,在还没起诉时,就发现对方有转移拆迁补偿款的迹象,此时就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。而诉讼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,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,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。
二、准备申请材料
申请财产保全时,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,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和范围、申请保全的理由等内容。同时,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保全财产的存在及权属情况,例如拆迁补偿协议、房产证明等。还需要提供担保,担保的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证金、提供保证人或者以其他财产作为担保。以保证金担保为例,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根据保全财产的价值来确定。
三、向法院提出申请
确定好管辖法院后,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法院。法院在收到申请后,会对申请进行审查。对于诉前财产保全,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;对于诉讼财产保全,情况紧急的,法院也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。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,会立即执行。比如李四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,法院经过审查后,裁定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冻结,那么相关银行就得配合法院执行冻结措施。
四、后续处理
如果法院裁定保全,申请人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。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,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。在保全期间,被保全人可以提供担保,请求法院解除保全。例如王五申请保全了赵六的拆迁安置房,赵六提供了相应价值的保证金作为担保,法院就可能会解除对安置房的保全。